债权人什么意思:“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肯定做法或者失实施肯定做法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能够转让,应予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发生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受义务。预付方(Cedito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做法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公司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包括给公司提供借贷的组织或个人(借贷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动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组织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借贷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借贷到时的要回和息金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公司的获利本领和现钱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时偿还的借贷。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公司准时偿还借贷的本领,因此,他们需要了解公司的短期偿债本领,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钱比率。按我国现行法律的限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他人手中借账,欠他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2018-10-17 07:05:01 回复想获取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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