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物流公司在运输路中发生交通意外导致我公司的货物灭失,由第三人负全部职责。我俩公司要求该物流公司赔偿损失,该物流公司以该交通意外隶属不可抗力为因拒却。请问,该物流公司可否以不可抗力为因免责?

四川 - 巴中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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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法务顾问团

地区:四川 - 巴中

您好,尽管导致贵公司货物灭失的交通意外不是由该物流公司导致的,但由于交通意外并不隶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并不构成不可抗力,该物流公司不能因此免责,其仍应承受贵公司货物损失的赔偿职责。

2018-10-11 02:2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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