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13910813902
在线咨询
服务时间:09:00 - 21:00

1.乙的父亲离世后,乙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无表示可否接受遗产,视为他接受遗产2.受遗赠人丙在知道接受叔叔的遗赠后直到两个月时限期满,一直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视为接受遗赠

山西 - 忻州 遗产继承
1位律师回复

洪昊律师

139108139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不能够的——《继承法》第二十七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解决:其中第三款:“遗愿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愿人丧命的”。受遗赠权的主体具有不可代替性。也就是说如果受遗赠人是公民个人,当先于遗赠人丧命时,则他的受遗赠权就自然消失,该项遗赠财产就由遗愿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获到。而不得由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代替已丧命的受遗赠人主张遗赠权。

2018-10-07 06:35: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忻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洪昊律师北京-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