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投资建设的某工程进行对外招标,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提交中标合同金额20,后B公司得知我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超出法律限定,于是要求我公司返还超出比例的部分。请问,我公司应否返还超出部分?

四川 - 自贡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税务纠纷法律咨询

地区:四川 - 自贡

您好,贵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应超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而贵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是中标合同金额的20%,超发生法律限定的10%,因此,贵公司多收取的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隶属不当得利,所以B公司能够要求贵公司返还,贵公司依法应返还该超出部分。

2018-10-04 08:10: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自贡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徐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