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儿已到18岁,和外甥不到十八岁一共三人在一天内持刀抢劫三起,一起未遂,抢得财物不到2000元,都是初犯,通常要怎样坐牢?

辽宁 - 阜新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彩礼争议谈判法务

地区:辽宁 - 阜新

丧命的、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限定:“以暴力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救灾、救济物资的。”因此,如果一人持刀抢劫三起,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做法人作案时如果不满18岁,依法就能够从轻处置,但决不能判处缓刑,其做法就违背了第四项屡次抢劫的限定,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抢劫使人重伤

2018-09-16 10:32: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阜新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