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荣幸向您解答医疗意外丧命赔偿计量方式的问题。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花费(不含原发病医疗花费)+预期医疗花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准则(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贴费=住院时间×医疗意外发生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准则。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意外发生地上2年度工人年平均薪水。
5、伤残生活补贴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意外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时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花费。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事实上必需的交通花费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意外发生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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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丧命最长不超出6年,残疾最长不超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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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丧命赔偿金=意外职责人所在地上2年度人均收入×20年
2018-09-15 06: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