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在河南平顶山交付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直到2014年7月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广西 - 南宁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专业辩护法务

地区:广西 - 南宁

你好!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计算需要结合各方面情况。

2017-05-27 05:2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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