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由不明的财产损害赔偿纷争案举证职责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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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限定,“谁主张,谁举证”。nn《民事诉讼法》n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n
(一)当事人的陈述;n
(二)书证;n
(三)物证;n
(四)视听资料;n
(五)电子数据;n
(六)证人证言;n
(七)判定意见;n
(八)勘验笔录。n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nn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议的主张,有职责提供证据。n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由不能自行搜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搜罗。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流程,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nn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议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n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时限。当事人在该时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时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借口;拒不说明借口或者借口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分别情形能够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金

2018-01-20 15:4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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