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诈骗罪确定未遂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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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网上开设赌场犯罪如何进行确定
在实务中认定:
第一,开设赌场的主要法律依据;
第二,赌场形态不同认定,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第三,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竞猜游戏赌博定性;
第四,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赌博行为定性;
第五,向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是否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第六,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以未来某段时间某产品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按照“买涨”“买跌”确定盈亏的行为定性;
第七,赌博网络代理型开设赌场罪的既遂问题;
第八,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问题;
第九,开设赌场罪不起诉的理由;
第十,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实务认定;
第十一,开设赌场罪相应量刑。
相关补充2:
诈骗罪对于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诈骗罪对于金额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2023-06-07 17:4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