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广西 - 崇左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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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策略顾问

地区:广西 - 崇左市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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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为结婚登记前产生,则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2、若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3、且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鞥情形的,支付人可以不按前述原则处理,直接请求接受一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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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或者男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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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6:1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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