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 - 阿坝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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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阿坝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发现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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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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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五个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孩子五个月离婚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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