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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公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怎么算

曹* 甘肃-定西 离婚咨询 2025.12.18 13:07:09 371人阅读

因老公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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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且无统一标准,无过错方需提供证据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婚姻中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像出轨频率、与第三者关系紧密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也就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在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差异较大,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无过错方若要获得赔偿,需要提供能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出请求,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婚姻中遭遇类似问题,对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8 19: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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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数额综合多因素确定。

法院考量的因素有过错方过错程度,像出轨频率、与第三者关系紧密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即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践中赔偿数额无统一标准,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为获得赔偿,无过错方要提供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建议无过错方及时收集有效证据,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8 17:5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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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出轨致离婚,无过错方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维护了婚姻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要综合多因素。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像出轨频率高、与第三者关系紧密,会加重其过错;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恶劣的情节会使赔偿倾向于较高数额。
(3)侵权后果即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严重程度很关键,若导致无过错方长期抑郁等严重精神问题,赔偿可能增多。同时,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数额。
(4)实践中赔偿数额无统一标准,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无过错方需提供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向法院请求赔偿,最终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提醒:
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且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8 16:0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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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过错方要尽可能收集各类能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供有力支撑。
(二)了解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考量的因素,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情节、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在诉讼时向法院充分说明相关情况。
(三)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18 15:4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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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因出轨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情节、造成的后果、经济能力,还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实践里赔偿数额不统一,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无过错方需提供对方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然后向法院提赔偿请求,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决。

2025-12-18 13:49:03 回复

是男方“知错不改”,就要赔偿女方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本想以此约定来制约丈夫关先生的外遇行为,但在两人随后的离婚诉讼官司中,认定该约定合法有效。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准许两人离婚,并判决依然与外遇交往的关先生赔偿巫女士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也是迄今为止离婚官司中出现的最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诉称,1993年自己与关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关先生有外遇。2004年4月,巫女士发现了关先生的不轨行为,关先生也承认了自己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过错。2006年7月,夫妻俩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关先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否则相关财产即按《婚内财产约定》执行。但之后关先生一直与第三者同居。巫女士诉至,除了要求与关先生离婚、主张对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关先生每月给付5000元抚养费,并按照《婚内财产约定》,A的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都应该属于巫女士。同时,依据该约定,关先生还应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关先生辩称,巫女士所出具的约定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家庭既往的开支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约定的范围远远超出财产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住房及屋内物品、汽车及在巫女士处的存款可归巫女士所有,但不同意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虽涉及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但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故判决准许离婚,女儿由巫女士抚养,关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归巫女士;关先生补付女儿的抚养费12.6万元,并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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