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用具体有哪些

河北 - 邯郸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务智囊团

地区:河北 - 邯郸

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提示:


以上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用具体有哪些”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律图专业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我们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


相关补充1:


离婚彩礼律师一般怎么收费


1、每个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律师会见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建议去律师事务所询问。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相关补充2:


离婚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23-02-20 16:47:1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邯郸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