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立案阶段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山西 - 运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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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运城

法律分析: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二)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三)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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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夫妻离婚返还彩礼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用返还彩礼的,除非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需要返还彩礼。


相关补充2:


离婚后必须拿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给抚养费。


因为父母双方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023-02-20 16:4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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