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江西 - 鹰潭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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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法务

地区:江西 - 鹰潭

律师解答:


婚前父母帮买房出资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父母出资帮助购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及还贷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首付部分及首付增值部分则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补充内容:


婚前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只要在婚前因为付出劳动获得的都属于个人财产。本条涉及到婚前劳动婚后获得利益的情况。


(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结婚前即使没有特别注明受益人,只要是合法取得,即使婚后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名义上已经继承或已经受赠的财产,婚后才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


(三)还有其他合法收入只要是在婚前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023-01-03 12:4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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