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广西 - 百色 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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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广西 - 百色

我有个朋友拣到一个手机,在家里放了10多天,然后拿出来用,……占有、使用拾得物是不当得利,拒不偿还是非法侵占。用时发现是个有防盗装置的手机,然后立即交换给了失主,(失主在手机丢失后立即报案了的)这种情况算犯了什么?算犯罪吗?公安机关该怎么处理.:36补充问题现在派出所已经介入,手机已经交换到失主手中,但是派出所说要进行治安处理,罚款元,还说要被拘留……主动交换是的物,精神可嘉,应当鼓励和支持,是拾金不昧的合会美德。虽然,拾得人曾经有不良意图,最后结果,还是应当肯定的和保养的。不应当处罚。公安部门撤案就是了。

2017-05-05 14:4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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