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还需支付使用费吗

广西 - 柳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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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需要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租赁的房屋及占有房屋所获得的占有利益。这里的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占有房屋与使用费。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从这也看出了,将承租人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裁量权交给了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标准。

2021-07-26 18:1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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