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山西 - 晋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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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晋中

1、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2、第十七条的“死亡补偿金”和第二十九条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同一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1-07-25 11:5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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