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西藏 - 日喀则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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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法务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可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情形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1-07-21 15: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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