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

山西 - 运城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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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务团

地区:山西 - 运城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争议标的为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07-13 17:0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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