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遗产分配原则

福建 - 三明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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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维权法务

地区:福建 - 三明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但法律也规定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可以多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2021-07-12 13: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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