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是指哪些

山西 - 长治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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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长治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是指有以下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21-07-08 14: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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