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离婚处理过程中,当涉及到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对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以及支付抚养费用,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原来约定的抚养费用无法按照原先确定的标准得以支付,此时,当事人仍有权申请终止或适当调整先前商议并一致通过的抚养费用支付方案。
然而,这并不代表可以任意改变或减少抚养费用,必须满足“原有抚养费用已经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或者无法全部支付”这个前提条件。
举例来说,当事人若本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或者具备稳定且丰富的经济收入来源,即使之后这些收入出现下滑迹象,但只要他们本身仍具备充足及稳定的资金储备以保证原有的抚养费用得以如期支付,那么其提出的不再支付或者缩减抚养费用的请求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另外,倘若子女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年满18周岁,并且开始参加工作并获取相应收益,尽管他们尚未组建家庭,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得以实现自我生活照顾和独立,此时从法律层面讲,作为父母亲的监护人便不再负有继续承担起对其子女抚养职责的法律义务。
然而,若是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突然面临失去劳动能力的困境,那么作为父母亲的您们仍需承担起抚养他们的重大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父母双方均应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反过来,成年子女同样也依法享有向父母提供经济资助以及养老保障的责任和义务。若父母一方未能切实履行自身所负有的抚养责任,则对于年幼或者无法独自维持生计的子女而言,有权依法求偿其所需的抚养费用。
专业解答作为父母均负有抚养后代的不可推卸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父母对于子女享有抚养和培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而子女则相应地负有对父母进行赡养和辅助扶持的法定职责。当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之责时,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尚无法独立谋生能力的子女有权向父母追索赡养费用。
专业解答离婚时,若一方失去劳动能力,仍需根据《民法典》综合判断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即使申请调整,也必须满足原抚养费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时,父母通常不再负抚养义务,但如果子女失去劳动能力,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
专业解答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处理方式是: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解答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