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加盖公司章吗

辽宁 - 丹东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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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司加盖公章。转让股权需要到税务局进行变更的,此时需要公司加盖公章。【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021-07-06 13: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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