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价上涨开发商不想交房如何办

河北 - 秦皇岛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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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维权法务

地区:河北 - 秦皇岛

因房价上涨而不想交房的,开发商的行为是属于合同违约,如果不交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021-07-02 11:0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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