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要求什么加班补偿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重庆谈判法务

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2021-06-25 05:46:5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鄂尔多斯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