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儿子判给妈妈,我不愿意跟她走怎么办

辽宁 - 沈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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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答疑法务

地区:辽宁 - 沈阳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2021-06-19 17:4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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