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一辆轿车相撞,我要赔钱

山西 - 晋中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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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晋中

机动车全责。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是全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5-14 09:4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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