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家的宅基地被政府收回,我还能继承吗

辽宁 - 沈阳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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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沈阳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继承人是否能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分情况处理:
1、继承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2、继承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继承的房屋不能重建、翻建等,待房屋不可居住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3、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况处理。

2021-05-03 16:5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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