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在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应征到一家大型私营企业工作,经过面试后用人单位正式录取,但是已经连续用工两个月了,始终没有通知我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湖南 - 湘潭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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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法律顾问

地区:湖南 - 湘潭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2021-04-15 17:3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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