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诽谤了,而且对方给我发了邮件侮辱我,我们之间有信息的往来,我也不想理但是对方得寸进尺,对于对方这种恶劣的行为该怎么处理的呢?

四川 - 甘孜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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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解决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您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因此,你们之间的短信以及邮件内容可以作为您报警证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21-04-13 20:3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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