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这家单位里面工作,现在还是处在使用期内。但是现在在这边和公司因为劳动合同问题产生了纠纷,应该如何后续去进行解决的呢?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支付给我们一定经济补偿金呢?

河北 - 唐山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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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维权顾问

地区:河北 - 唐山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2021-04-12 18:3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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