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的时间有哪些规定?跟别人有民事纠纷,属于自诉案件,我已经将案件的所有材料都提交给法院,但是法院还没有进行立案,对此有什么时间要求吗?

辽宁 - 鞍山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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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答疑法务

地区:辽宁 - 鞍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立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

2021-04-10 15:2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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