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有个同事前段时间还没在公司办理离职,就与别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直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也没对他进行任何补偿。

江苏 - 无锡 工伤纠纷
1位律师回复

九江法务

地区:江苏 - 无锡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一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1-04-09 18:28: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无锡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徐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