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山西 - 临汾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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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法务

地区:山西 - 临汾

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

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他在客观表现上是捏造,并且散布无中生有的事实,损坏他人的人格以及名誉,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明知自己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的一种行为。

2021-04-08 11: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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