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哪些情形的应予追诉?某公司以借款为该公司项目投资、增资等并支付利息为由,向受害人借款40万元,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因无法履行合同承诺,相关人员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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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2021-04-07 18:0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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