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当初结婚后,共同出资在城市里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交房日期,结果现在延期半年之久,开发商至今没有交房,该怎么维权投诉?

广西 - 玉林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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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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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21-04-02 08:2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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