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是不是属于自愿赠与的行为?我跟我老公我们两个人之前的时候结婚了,就把房子上面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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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桂林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2021-03-31 07: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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