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我新招进来的一个学生,他是经常迟到早退的,我不希望他这种风气影响到我们单位其他人,可以辞退他吗?

山东 - 菏泽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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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1-03-31 00:0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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