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双方因为很多问题产生了纠纷,所以说已经解除了租赁合同,结果现在给我们造成了损失,那么对于这种违约责任是应该由谁来进行承担的呢?

安徽 - 合肥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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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合肥

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1-03-30 11:5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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