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返还定金的条件有哪些?去年在我们这边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后来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能够交房,那现在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吗?

广西 - 南宁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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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2021-03-29 17:5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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