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呢?单位最近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决定要去自己提出辞职了,那么不知道这样的情形是否能够享有经济补偿金了呢?享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什么呢?

内蒙古 - 通辽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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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答疑法务

地区:内蒙古 - 通辽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1-03-27 11:4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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