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违约责任?我把我们家的房子租了出去,里面的有些东西被租客使用坏了

安徽 - 合肥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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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合肥

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1-03-26 20:5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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