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招聘的两个员工,有一个员工在工作当中表现消极,经常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还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单位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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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2021-03-08 17: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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