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离婚两年后,法院把子女判给他但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今年却没有给他抚养费,打电话却说以后不会再给抚养费,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给抚养费?

重庆 - 璧山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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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2021-03-05 19:4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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