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下落不明之后双方就决定要去离婚了,那么不知道离婚后自己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对方一直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了呢?是否可以要求财务来抵扣抚养费了呢?

辽宁 - 鞍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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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辽宁 - 鞍山

离婚之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021-03-02 17: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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