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旁桌几名顾客酒喝多了寻衅滋事,言语冲突之间矛盾逐渐升级,被对方用水果刀捅刺受伤,现在经医疗鉴定构成轻伤,是否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福建 - 三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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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诉讼法务

地区:福建 - 三明

一、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二、公安机关不追究的,自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三,可就伤情问题,单独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1-02-24 18:0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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