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妹妹莫名其妙就被他们公司领导给忽悠了,如果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河南 - 郑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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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河南 - 郑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的,就属于违法,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021-02-22 07: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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