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租房合同已经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这些相关的费用。房间里面的物品也没有损坏,但是现在房东一直都不退押金的话,应该怎么办?

新疆 - 乌鲁木齐 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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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02-20 04:0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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