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都不喜欢我爸妈给我起的名字。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后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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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2021-02-18 12:5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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